台灣
台灣核發的國際駕駛執照採用 1968 年版的格式,而格式相同並不等於受到承認。
台灣核發的國際駕駛執照,採用的是 1968 年《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》所描述的格式,但台灣並不是該公約的締約方,因此它在國外能不能被接受,取決於接受它的國家,而不是取決於這項公約。越南的主管機關會不會接受,本頁無法向您保證;這件事值得在出發前先確認,而不是到了路邊才確認。
在得到確認之前,請把這份執照視為尚未查證,而不是視為有效。符合規定的 Licence-Free 50 等級完全不需要機車駕駛資格,那是唯一一條不取決於這個答案的途徑。

